Guest @@这么Low,这么大年纪的项目经理,敢不敢爆料出来,是哪位,哈哈// 张大林,辣机中的战斗机// 希望每个人做每件事的时候都换位思考一下,不要处事太过极端,公司有公司的制度,制度不是一个小小部门经理就能够轻易撼动,适应不了公司的制度就大方离开,本人已离职,如果我不离开,遇到不公平的事涉及到我的个人利益,让我无偿加班或者经常私自强行安排我的周末,那我还依然会抱怨公司制度,如果我离开了,那我只会向前看。请不要随意去伤害任何人。
Guest 别的我不知道,反正全员营销,技术工程师每个月的目标的5W,拿的工资也不是跟你谈的实际工资,试用期80%+绩效(绩效又是是分季发放的),也是就是说,在使用期八折也就8000是包括了绩效,也就是说,第一个月小于8000都没有,除非你等到第三个月。面试的时候,人力或者在岗部门也不会给你讲,劳动合同也不会马上给你签,至少要等到第二个月,在说说人力吧,人力给你培训的和实际公司执行的也不一样,比如人力培训给你说的每月10号发工资,实际公司发工资在15号,这个公司的管理制度乱,新员工入职所需笔还有本子还需要申请,去拿吧还要从6楼走到9楼自己去领取(妈的,劳资初来扎到认识谁啊?),电脑这些基本设施我也不想说了,最扯蛋的是新员工入职,每两个周还要写工作总结直至转正,工作总结还需要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给人力,转正不是自动转正,如不提等于放弃转正机会,而且还需要提前半个月提流程(也许是纸质提流程),待转正日几个领导在给你面试一次,人力称宣讲……这家公司的标语是:高科技企业标准,互联网思维,年轻人思想,创业精神。结合上下文,与公司标语一不一致,我就不多说,每个人都清楚,来找工作的看了也应该明白。这样的公司适不适合做你,每个人都一杆秤!!!
Guest 补充一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Guest 克扣,降薪,拖欠拖延(超过15日),未按劳动合同规定未履行正常转正流程,未履行正常作息强行无偿加班,无理由离职员工均属于违规违法操作,劳动者可直接拨打所在区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Guest 不管你去那个部门,第一次遇见给你谈薪资的不是人力,而是用人部门经理或者总监,据相关同事了解,不管你多了年工作经验什么岗位,求职者的期望工资都会被压榨500-1000,我个人工作经验7年,期望工资12000,实际录用薪资只有11000!个人期望工资都没有达到,凭什么我要为你无偿加班,而且绩效还按季发发,这明显是拖延工资,所以下楼说管理人员都是老板的哈巴狗一点都不为过,二月份信誓旦旦的说工资的50%,实际这个公司二月份就已经复工了!
Guest 最垃圾的还是部门管理者,那个部门我就不说了,自己没有脑壳,不考虑实际具体情况随随便便就答应工期,做不完了又让部下员工强制加班996,去你妈的,凭你妈的鬼理由,我有这个义务吗?每个人周末都是自己的事情的,强制加班可以,按市场价格劳动法规定啊,你妈的有给不起加班工资,去你妈的垃圾公司,操你家妈,王辉辣机。